司法救助 | 执行不能?有一种温暖叫“豸爱”基金
感谢你们的豸爱基金,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啊……
”
一桩已经了结的案件,却无法帮助当事人切实解决生活的实际困难,十年来,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窘迫现状始终牵动着经办法官的心。今年6月,在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下基层大接访、大走访期间,该起执行案件终于迎来转机。
考虑到陈某身体残疾,生活难以自理,虽过程中收到了6万余元的执行款,但家中有老人体弱多病需要照顾,女儿年幼尚在读书,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经协商研判,6月24日,乐清法院决定给予陈某“豸爱”基金救助金30万元,并按每月3000元发放。7月7日,陈某领到了第一笔救助金3000元。
这是乐清法院
开展“豸爱”基金司法救助的
一个暖心镜头
为深入化解“执行不能”难题,2018年6月22日,乐清法院联合当地慈善总会成立总额1000万元的“豸爱”基金,定向救助涉民生“执行不能”案件的申请执行人,让更多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获得救助,彰显“法度之外,情理之中”的人文关怀。
▲ 图为乐清法院法官对一名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
▲ 图为乐清法院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开展豸爱基金救助
“‘法院主导、党政支持、社会助力’的多元司法救助体系极大丰富了司法救助的经费来源,‘司法+慈善’已成为化解‘执行不能’的有力举措。”乐清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李德通介绍,目前“豸爱”基金的司法救助范围也进一步拓宽,除了对工伤事故、道路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、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定向救助外,对审执过程中发现的确有生活困难的特定案件的当事人,经救助委员会同意后,也可以纳入救助范围,打造“立竿见影”救助实效,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。
“豸爱”基金
据统计,基金设立以来,已累计对乐清法院130件案件中的152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66.8万元,其中今年已发放救助金71.1万元,让更多的“因案致贫”的家庭得到司法的关怀和救助。
素材来源:行政庭、执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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